第一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经研究,决定设立宿州学院校内助学金。 第二条 评审对象 评审对象为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重点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 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 第三条 资助标准和比例 宿州学院校内助学金设 1000 元、500 元两个...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宿舍建设,更好地发挥宿舍在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的阵地作用,根据《宿州学院学生管理办法》、《宿州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宿舍。第二章 评选条件第三条 文明宿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宿舍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制度健全,有宿舍公约和值日制度,寝室长认真履...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奋发成才,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学生奖学金的设立,旨在鼓励先进,引领创新,并根据国家形势发展和学校实际,不断改革,与时俱进,力求实效。第三条 学生奖学金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第二章 优秀学生奖学金第四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第五条 我校普通全日...
宿州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
宿州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修订)
宿州学院三好学生、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
宿州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修订)
宿州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 (修订)
宿州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修订)》
宿州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修订)
《宿州学院三好学生、品学兼优 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
宿州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修订)
第43号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已于2017年8月31日经教育部2017年第32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
校学字〔2017〕19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及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校学字〔2017〕16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申诉制度,保证学校处理或者处分行为的客观、公正,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令)、《宿州学院学生管理办...
校学字〔2017〕19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严格高校学生管理,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校字〔2017〕37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
(校学字【2017】8号)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资源,真正保障国家和安徽省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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