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2021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下称“自学考试”)、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下称“成人高考”)、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下称“中小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将分别于10月16-17日、23-24日、30日举行。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期间高校在校师生管理的通知》(皖教秘〔2021〕368 号)文件精神,为营造安全、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严厉打击作弊、替考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平稳有序进行,现就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期间在校师生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均为国家教育考试,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几项考试中发生的替考等考试作弊案件情节严重,涉及高校在校师生,严重破坏了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严重影响了我省诚信考试环境。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最新公布的关于我省 2018 年成人高考期间犯有组织考试作弊罪、代替考试罪的 6 起案件判决书中,涉及某省属高校师生计 23 人。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认识到自身不但是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的招生主体,更是师生行为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队伍中,有一大批考生来自各高校培养出来要为人师表的学生。因此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肩负起为国考创造安全和谐环境的政治责任,高度重视对国家教育考试考风考纪的维护工作,切实加强有关国家教育考试期间在校师生管理工作。
二、加强学校管理,掌握师生动态。各部门、二级学院在考试期间要严格履行师生请假报备手续、落实辅导员管理责任、加强师生行程管理,及时掌握去向;加强对师生日常动态的摸排,采取多种措
施,尽可能防止在校师生参与舞弊行为。同时,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对校园环境做好排查清理,严禁在校园内及周边发布或张贴兜售作弊器材、招募枪手、组织替考、非法助考等广告信息,对校园网论坛、贴吧、QQ 群、微信群做好相关信息及舆情监控,凡发现可疑线索,要逐一清理核查。需公安部门配合调查的,要及时将线索报当地公安部门。
三、开展法治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在 10 月中旬集中开展针对找人替考、担任“枪手”或网上拍传贩卖试题及答案等考试作弊行为的诚信教育活动,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考条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结合近年来出现的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被判刑的相关案例,告诫广大师生要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不仅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等处分,而且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记入诚信档案跟随一生,对自身和社会均将造成严重影响。要让广大师生牢固树立“诚信光荣、作弊可耻”的观念,不为一己私利或人情铤而走险、担当“枪手”,共同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一方净土。
四、严格落实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各部门、二级学院要从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负责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对于参加替考的“枪手”学生,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处理结果记入本人档案,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参与舞弊的教师及工作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发生有在校师生参与组织作弊、代替考试的,还将追究部门及二级学院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请各部门、二级学院速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在校师生,切实做好自学考试、成人高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期间师生管理工作。
各部门、二级学院开展的考试诚信教育的做法和经验,请与11月5日前报送学工部。联系电话:2871227,邮箱:szxyxsc@126.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 教务处
2021 年 10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