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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6日 | 点击数:

宿州学院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院学字〔2024〕11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风建设,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弘扬“友善、博学、务实、奋进”的校训精神,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以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构建学风建设长效机制为目标,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风建设活动,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学风建设的合力,推进学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精细化;使学生由“要学生学习”转变为“学生要学习”,促进学生学习目的更加明确,学习动力明显增强,学习积极性显著提高,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内生动力,在全校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工作机构

为推进学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构建完整的工作体系,成立“校、院、班”三级工作小组。

(一)学校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学生处、教务处、发展规划处、科研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图书馆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并督促各有关单位把学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履行本部门学风建设工作职责。学校将学风建设工作实绩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加强对学风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的运用。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二)二级学院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二级学院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二级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本学院学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学院层面的班风和学风督查,指导各班级科学制定并有效落实学风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学院学风评比活动,定期向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汇报本学院学风建设工作情况。

(三)班级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辅导员

副组长:班主任

成 员:班委会成员、团支部成员

学风建设工作延伸至班级,成立由辅导员或班主任牵头,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学风建设小组。通过创建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在学生中形成勤奋学习、勇于进取、开拓创新的良好风气。

四、工作内容

(一)思想引领,激发学习内生动力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实施“时代新人铸魂育人工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把学业和国家建设、时代发展与社会进步融为一体,激发学习内生动力,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辅导员(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级班风学风建设,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以学风建设为主题的班会,加强思想引领,教育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规范学习行为,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二级学院)

2.夯实新生入学教育。开展新生入学教育,重点做好新生入学适应和专业认知教育,特别是学习方法和学习环境适应教育,为新生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给学生以人生启迪、智慧光芒、精神力量,引导学生主动规划大学生活,树立明确学习目标,激发学习积极性。(责任单位:学生处、教务处、二级学院)

3.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配齐配强师资;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论文指导老师在生涯规划、学业指导等方面的作用,全面提升学生自我认知能力、行业和职业认知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个人职业发展目标,增强学习动力。(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二级学院)

(二)课堂促学,提升学生学习质效

4.提升教学质量。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遵守课堂行为规范,认真履行教学职责,认真做好课堂组织管理,以良好的教风促进学风建设。任课教师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创新教学方式,尊重学生课堂主体地位,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备好和讲好每一堂课,不断提升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相互促进的课堂活力,让课堂活起来,让效果好起来;按规定次数布置和批改作业,组织辅导答疑,提升学生课堂参与度和学习成效。(责任单位:教务处、二级学院)

5.加强课堂纪律管理。发挥校院两级督导组作用,夯实第一课堂主体责任,明确专任教师是保障课堂教学效果的第一责任人,主动承担课堂考勤和秩序管理,积极创建无手机课堂,减少直至杜绝学生上课迟到、旷课、早退、玩手机、抬头率低等不良现象,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责任单位:教务处、发展规划处、二级学院)

6.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坚持和完善领导听课制度、教学督导制度、学生评教制度、监督问责机制等。对学生反映问题较多的课堂,及时进行整改;对学生反映较多的教师,采取督导谈话、教学帮扶、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其教学能力。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工作,规范教学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监控教学过程、促进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形成优良学风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教务处、二级学院)

(三)拔尖优辅,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7.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强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创新实践项目管理。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和各项学科竞赛,推动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孵化。(责任单位:教务处、团委、二级学院)

8.搭建师生联系平台。建立常态化任课教师与学生联系机制,鼓励教师担任成长导师,参与学业咨询辅导等,了解学生学业发展个性化诉求,做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学业、就业指导,为学有余力学生搭建平台,引导学生加入导师科研项目,提高学生科研成果产出,为学生发表高水平论文、申请专利、参与教师科研等提供支持和指导。(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研处、二级学院)

9.强化学生考研工程。加强学生考研激励措施,对有考研意愿学生进行分类指导、分层培养,有针对性加强学生专业课教学;将考研管理、服务及指导贯穿学生整个大学学习阶段,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实现考研录取率逐年稳步增长,以考研促学风。(责任单位:学生处、教务处、二级学院)

(四)习惯养成,规范学生日常行为

10.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倡议“三早一晚”即早餐、早读、早锻炼,持续实施大一新生上晚自习制度、“乐跑”弹性积分活动,辅导员(班主任)加强考勤,对缺勤学生给予教育指导,确保学生一进校就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培育优良学风。对学生在宿舍的思想、学习、文化、实践和日常行为规范进行考评,将评比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对沉迷网络,给他人学习及生活造成影响的同学,扣减学生综合测评得分。(责任单位:学生处、体委、后勤与基建管理处、二级学院)

11.加强学生诚信教育。通过入学教育、考风考纪主题班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考试规定和考试纪律,让学生知晓红线、明确底线,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与自律意识,培养学生严谨治学的良好态度,将学生诚信记录运用于德育评价和各类评奖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制,杜绝学生考试作弊及学术不端行为发生。(责任单位: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二级学院)

12.加强第二课堂建设。广泛开展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以“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为载体,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营造良好校园学术科技创新氛围。持续实施“书香班级”评选活动,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责任单位:团委、教务处、图书馆、二级学院)

13.加强学生社团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具有学科、专业特点的精品社团,引导学生结合所学专业和特长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提高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学术报告和主题讲座,浓郁科研学术氛围,营造崇尚科学、勇于创新的校园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团委、科研处、二级学院)

14.开展一院一品建设。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各二级学院自身办学优势,广泛开展学风建设系列活动;注重经验总结与推广,打造本学院学生工作和学风建设品牌。(责任单位:二级学院)

(五)严管厚爱,严明学业纪律规矩

15.践行“一线规则”。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了解学生学习情况,配合任课教师共同做好学生学业指导。辅导员定期检查到课率,平均每周深入学生课堂至少1次,且与授课教师、班级学生有交流,全面了解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及时进行教育处理。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平均每周深入学生宿舍至少1次,了解学生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情感沟通,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和作息规定,不沉迷网络游戏。(责任单位:学生处、二级学院)

16.严格请销假制度。任课教师、辅导员等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学生的出勤考核和管理,并做好记录,对无故迟到、旷课、早退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学生确因事、因病等无法参加,需按规定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责任单位:学生处、教务处、二级学院)

17.严肃考场纪律。严格考场管理,加强考场纪律要求,对学生考试违纪严肃处理,监考教师疏于管理造成的责任事件,按照教学差错和事故认定与处理。健全考场监控管理,推进监考教师与学生相互监督,师生共同营造良好学风考风,共同坚守诚信道德底线。(责任单位:教务处、二级学院)

18.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不断完善学风建设制度,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和习惯,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严肃处理违纪学生,引导学生从思想上明确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在学习行为中养成良好学风习惯,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责任单位:学生处、教务处、二级学院)

(六)学困帮扶,切实解决学业困扰

19.注重学业警示。根据学生在校思想动态、学业表现、心理状况、生活起居等表现,开展学业警示教育,对学籍异动、厌学、沉迷网络及欠学分较多的学习困难学生进行重点帮扶;对经常出现旷课等违纪现象的学生,适时进行交心谈心、批评教育,在学生达到处分条件前给学生以充分提醒和预警。加强家校互动,定期向学生家长反馈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及综合表现,发挥学生家长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学校、家庭合力育人氛围,减少学生沉迷手机、厌学、逃课和违纪等不良现象。(责任单位:学生处、教务处、二级学院)

20.开展朋辈学业帮扶。建立结对帮扶机制,由品学兼优的学生与学业困难学生结成对子,进行个性化、精准化的课程辅导、方法传授、难点释疑等活动,实现学业困难精准帮扶,切实改善对学习基础薄弱、学习能力较弱学生的帮扶效果,大力推广“国奖一帮一”“党员一帮一”“宿舍一帮一”等,切实帮助学业困难学生查找原因,明确目标,掌握方法,树立自信,调动其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负责单位:学生处、二级学院)

21.加强特殊群体帮扶。深入细致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异常及其他重点关注学生的帮扶工作,给予他们适时的关爱和帮助,引导和教育他们正视困难,自强自立,自尊自爱,勤奋学习。落实对学业困难学生“一对一”帮扶措施,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加强一对一帮扶和针对性指导,帮助学生把握学习规律,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为其学业发展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学生处、二级学院)

(七)骨干带动,实现自觉自律自为

22.发挥学生干部带动作用。加强学生干部教育,学生干部、学生党员自觉参与到学风建设中来,及时了解并反馈班级同学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与意见,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成才作用,成为学风建设的骨干和主力军。(责任单位:团委、二级学院)

23.加强学生组织建设。做好学生骨干选拔,加强学生组织建设。把学习成绩作为班级推优、党员发展、学生干部选拔、学生评奖评优等的重要条件之一。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大比拼”等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大力开展学风建设自查、互查活动,努力营造“人人正学风,人人创学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团委、学生处、二级学院)

24.发挥评奖评优激励导向作用。以评奖评优为契机,在各类评奖评优中,对获得《宿州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文件规定中二类及以上学科技能竞赛奖项的学生,优先给予推荐。开展优良学风班、文明宿舍、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评比表彰活动,展现优良学风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学生处、团委、二级学院)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学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对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把学风建设纳入重要日程,从自身职能出发,承担学风建设相应职责,积极履职尽责,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强化各项任务落实。

(二)真抓实干,确保落实

二级学院是学风建设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单位,全面负责本学院学风建设工作,结合人才培养目标任务,制定本学院具体可行的方案,把握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好本学院学风建设工作,注重实效,逐项落实。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学院官网、公众号、易班、抖音、微博等线上平台和宣传栏、海报等线下展板,加大学风建设宣传力度,对优秀个人、先进集体进行广泛宣传,带动全体学生广泛参与,帮助学生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营造人人勤奋学习、班级竞相争优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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