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专职辅导员思政教育精品培育项目及协同育人项目申报的通知》(学字〔2021〕71号)文件精神和专家要求,经项目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学校初审后,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11项结项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7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据实向学生处反映,学生处邮箱szxyxsc@126.com。
特此公示。
附件:宿州学院专职辅导员思政教育精品培育项目及协同育人项目结项评审结果
宿州学院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