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安徽省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特设立“金汇奖学金”。根据《安徽省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金汇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金汇奖学金评定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获得者不能同时申请金汇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2023-2024学年度荣获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三、评选流程:
(一)各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评审指标组织评审,等额上报评审结果。具体分配受助学生名额如下:
序号 |
学 院 |
金汇奖学金(人) |
1 |
管理学院 |
5 |
2 |
化学化工学院 |
3 |
3 |
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 |
5 |
4 |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
5 |
5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3 |
6 |
商学院 |
7 |
7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5 |
8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5 |
9 |
体育学院 |
3 |
10 |
外国语学院 |
3 |
11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3 |
12 |
信息工程学院 |
5 |
13 |
音乐学院 |
3 |
14 |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
5 |
合 计 |
60 |
(二)各学院申报材料经学生处审核后,提交“金汇奖学金”评审小组(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定。
(三)学校向安徽省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提交学生材料。最终受助学生人数将由安徽省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确定并进行奖学金发放。
四、提交材料要求及时间
(一)各学院统一使用安徽省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提供的《金汇奖学金审批表及填写说明》(附件1),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严格按照“金汇奖学金”填写说明填写,并保持样式规范、完整。同
(二)各学院按优先级对拟推荐学生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填写《宿州学院2024年金汇奖学金综合测评表》(附件2),并最迟于2024年11月20日上午11:00前将附件1、2纸质材料及其他支撑材料提交致逸夫楼A403办公室,同时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xszz@126.com。各学院评审过程材料自行存档备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附件1:金汇奖学金审批表及填写说明
附件2:宿州学院2024年金汇奖学金综合测评表
宿州学院学生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