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证管理,根据《宿州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学字〔2022〕54号)要求,现就2024级新生学生证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10月14日-10月16日,2024级新生辅导员到逸夫楼A403办公室领取本班级学生证(空白),不得让学生带领。
二、填写要求
1.学生证一律用黑色中性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填写。
2.学生证照片为两寸蓝底照片,遮住方框下方“(两寸蓝底)”字样,必须使用固体胶,不可使用胶水,双面胶等。
3.身份证号不得写错,可换行,不得写出框。
4.学生证编号和学号为同一号码,发放日期不用填写。
5.学院写全称,如“环境与测绘工程”,不得写成“环测”,字数太多,可以不写“学院”二字,班级写全称,如“24地理科学1”,字数太多可以简写,不能写出框。
6.家庭住址具体到区或县即可,不得有错别字,不能写出框。
7.乘车区间为“宿州-学生家庭所在地”,如“宿州-六安”,不要写箭头,只要有站点,即可填写,不要写“站”字。家庭地址一栏可以写家庭所在地地址,也可以写父母所在地地址,但是家庭住址一栏信息务必与乘车区间保持一致。如需换乘,不用填写中转站,但换乘点必须在乘车区间内,否则无效。
8.各班级辅导员须召开一次班会,说明填写要求,在班会上指导学生填写,统一收集,学生不得自行带走学生证填写。
9.学生证上的所有信息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不得有错别字,不得涂改,不能写出框。
10.10月23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逸夫楼A403办公室,将填写无误的学生证装至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写明班级、人数、学生证数量、辅导员姓名。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