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财〔2018〕12号)和《宿州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校学字〔2019〕6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学工部启动2024-2025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类型
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及以上的长期性岗位,以校内学生工作助理、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工作为主。
二、岗位申报及审批
1.各单位认真如实填写《宿州学院2024-2025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表》(附件1)并填写详细设岗内容及招聘要求。
2.2024-2025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经学校相关部门统筹核定审批后,由学生处公布审批结果,并按照需求组织岗位对接工作。
三、计酬标准认定
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工作时间超过28小时,按476元计酬;每月工作时间不足28小时,以每小时17元按小时计酬。
四、相关要求
1.2024-2025学年原则上不新增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人数。各单位在2023-2024学年核定岗位数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精简、缩减的原则进行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
2.以单位统一申报,设岗单位须指定岗位负责老师,进行统一管理、考核,并对上岗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固定岗位采取先定岗、后聘用的原则,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优先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招募。
3.固定岗位既要满足学生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实践而影响学习。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工作,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4.申报表经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于9月13日上午11:30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生处A403办公室,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xszz@126.com(邮件名“单位全称+宿州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办理。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57-28721227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