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讲好资助政策,传递资助好声音,扩大资助宣传效果,提升资助育人实效,现就2023年“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与2024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活动
评选对象:2023年受聘“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学生。
评选条件:聘用期间宣传大使积极参与学生资助活动,采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活动。
评选流程:
1.学生提交考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向学生处提交工作总结报告(或调研报告)、相关照片、新闻报道等材料;
2.学校表彰:学生处对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及评优,授予“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二、2024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聘
(一)选聘对象
1.享受过政府、学校或社会资助的学生;
2.其他有意愿参加学生资助宣传活动的学生。
(二)选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积极向上、品学兼优,在校期间努力学习,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
3.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在同学中具有感召力、亲和力和示范性;
4.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意识,主动学习、宣传学生资助政策。
(三)宣传形式及内容
1.资助政策校内讲。在新生入学时、报到时、毕业时等关键节点为我校学生宣讲国家资助政策,让学生了解政策,并且能够将资助政策带给特别需要帮助的学生。
2.资助政策乡村行。暑假期间在家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有就学人口的村庄、社区就近宣传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绿色通道”等国家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家访活动,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利用社会实践的机会,进行资助政策宣传。
3.资助政策进母校。利用暑假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以及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
4.公益志愿服务。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准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进行义务支教等其他志愿服务活动。
5.其他资助宣传形式。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借助QQ、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在校园和社会上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聘工作,将其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调动全体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积极性,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选聘活动中来,让受聘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
2.各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认真组织选拔,并帮助学生策划和组织开展形式创新、重点突出、反响较好的校内外资助宣传活动,可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为主,鼓励其他受助学生积极参与,组建学生资助宣传队伍,积极开展各项资助宣传活动;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结合学生和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重点地开展工作。活动结束后,需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推送至校园网和易班平台。
3.选聘“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将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同时开展考核与先进评选工作。对考核合格的宣传大使可以续聘;对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给予表彰及奖励。
4.各学院于5月27日前推选2-3名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并提交《宿州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附件1)、《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szxyxszz@126.com,纸质版交至逸夫楼A学生处403办公室。学生处将对审核通过聘用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颁发聘书,并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附件1:宿州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
附件2: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