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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风督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5日 | 点击数:

二级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三全育人”理念,建立“五育并举”育人新格局,弘扬“笃学 笃行 笃信”的优良学风,助力学生成长成人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学风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在班级开展常态化互查、学院开展常态化普查的基础上,学校将于5下旬开展抽查。

二、督查方式

采用班级互查、学院普查、学校抽查“三级联动”方式,以学院自查为主。

1.班级互查:各班级学风督查小组对本学院每个班级开展不少于2次的巡查。

2.学院普查:各学院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班级开展1次普查。

3.学校抽查:学校学风专项督查工作小组随机抽选不同年级的若干班级进行专项督查。

三、督查内容

1.上课考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旷课以及履行请假手续情况等)。

2.课堂不文明现象(包括带餐进教室食用及不文明言行举止、着装穿戴等)。

3.班级日志携带与填写情况。

4.听课状态、交头接耳、玩手机等情况。

5.遵守课堂教学纪律等其它课堂教学秩序情况。

6.校规校纪活动开展情况(含活动方案、活动内容、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等,并附上所有相关新闻报道)。

7.诚信主题月活动开展方案,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聘情况,毕业生贷款确认等情况

8.心理辅导站标准化建设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心理档案建设,重点关注学生包保台账及谈心谈话记录,特色活动开展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学期学风督查工作,严格按照《宿州学院学风督查实施办法》要求,成立各类工作小组,认真开展学风自查。

2.做好材料报送。各学院自查结束后召开专题会议,总结自查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填写《宿州学院2023-2024学年第学期学风督查二级学院自查用表》(附件1),于522日前将签字盖章的附件1扫描件学工部邮箱szxyxsc@126.com

3.学校学风专项督查工作小组分学院对不同年级的若干班级进行随机抽查,并填写《宿州学院2023-2024学年第学期学风督查组评分表》(附件2)。同时,围绕督查内容,听取工作汇报并查看相关材料。

4.根据督查反馈情况,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整改到位。学风督查结果将纳入各学院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目标任务。

 

附件1:宿州学院2023-2024学年第学期学风督查二级学院自查用表

附件2:宿州学院2023-2024学年第学期学风督查组评分表

 

 

                     学工部 教务处 团委 发展规划处

                    202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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