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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新生学生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8日 |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证管理,根据《宿州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学字202254号)要求,现就2023级新生学生证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取学生证

2023级新生学生证(空白)领取时间为:10月13700,请安排新生班级负责人到大学生事务中心学生处窗口统一领取。

二、填写内

1.学生证一律用黑色中性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学生证不得涂改,否则学生证无效。

2.学生证照片为两寸蓝底照片,必须使用固体胶,不可使用胶水,双面胶等。

3.学生证编号和学号为同一号码,发放日期不用填写。

4.乘车区间为学校到身份证家庭所在地,或父母实际居住地两点之间,具体乘车区间由本人选定。家庭住址与乘车区间务必保持一致。如需换乘不用填写中转站,但换乘点必须在乘车区间内,否则无效。(如乘车区间与家庭所在地不一致的则需提供:(1) 父母居住地证明,由当地居委会、街道办或派出所开具居住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2)一份可以证明你与父母关系的证明,如户口本复印件等)。

5.学生证上的所有信息由辅导员、班主任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学生证办理资格。

三、证件报送要求

1.填写后的学生证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10月20日前统一交至大学生事务中心学生处窗口。

2.各班级附带两份点名册,点名册标注班级全称、应收人数、实收人数(应收人数与实收人数不相符的应备注原因)、辅导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如留级、入伍、休学、复学等在点名册中标注出来。

3.学生证按学号从前到后排序,对于信息填写有误的、涂改的学生证,不得自行销毁,一并放入档案袋中与正确的区分开并做上标记。

4.每个班的学生证请务必用档案袋统一装起来,档案袋封面注明:班级、应交人数、实交人数、辅导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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