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宿州学院校内助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字[2021]3号)文件和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校内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字[2023]6号)要求,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二级学院推荐、学生处审核、校内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拟同意管理学院魏薇等1135名同学获得2023年宿州学院校内助学金(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6日(公休日除外)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可向学生处反映。联系电话:0557—2871227,邮箱:szxyxszz@126.com。
附件:2023年宿州学院校内助学金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