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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4日 |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试点测评的通知》的要求,准确掌握新生心理健康状况,进一步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党委学工部师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组织各学院2022级新生使用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动态分析与会商指导信息化平台进行线上心理健康普测,具体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全校2022级本科生(含专升本)

二、测评工作具体安排

1.准备阶段(1017日— 1021日)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信息导入模板》(附件1)的填写要求收集学生信息。

2.数据录入阶段(1022日—1026日)

各学院心理辅导员将新生数据信息录入到普测系统,并进行调试。

3.组织施测(1027日—113日)

1)登录形式:学生根据《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动态分析与会商指导信息化平台操作手册(学生)》(附件2)自行登录指定网站或使用微信小程序参加测试。

2)测评时间:1027日至113日。

4.结果统计反馈(117-1110日)

师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普测结果进行筛查统计,并将异常名单反馈至学院

5.约谈时间(1110-1125

师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统一组织专兼职心理咨询师集中约谈,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6.测评要求

1)高度重视。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督促新生辅导员做好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宣传、动员工作,使新生充分了解测评的意义。

2)规范测试。学生在测试之前,提醒学生一定要仔细阅读测评须知,并按照要求作答试卷。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任务,延期系统将关闭。

3)严守职责。辅导员做好学生信息保密工作,测试结果将由师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和二级心理辅导站严格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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