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任务,逐步推进大学生“一站式”社区综合管理模式试点工作,践行“笃学 笃行 笃信”的优良学风,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人成才,建立学风督查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学风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在班级开展常态化互查、学院开展常态化普查的基础上,学校将于10月31日—11月4日期间开展抽查。
二、督查方式
采用班级互查、学院普查、学校抽查“三级联动”方式,以学院自查为主。
1.班级互查:各班级学风督查小组对本学院每个班级开展不少于2次的巡查。
2.学院普查:各学院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班级开展1次普查。
3.学校抽查:学校学风专项督查工作小组随机抽选不同年级的若干班级进行专项督查。
三、督查内容
1.上课考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旷课以及履行请假手续情况等)。
2.课堂不文明现象(包括带餐进教室食用及不文明言行举止、着装穿戴等)。
3.班级日志携带与填写情况。
4.听课状态、交头接耳、玩手机等情况。
5.遵守课堂教学纪律等其它课堂教学秩序情况。
6.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下沉一线,进宿舍(田径场、实验室、自修室等)关注关照服务学生成长情况(包含统筹资源建立大学生成长指导中心等)。
7.学院指导管理服务学生乐跑、体质健康测试和运动会训练情况。
8.秋季开学第一课暨新生入学教育情况(包含学生资助政策宣讲“两节课”开展情况、易班安全教育、“心理辅导站档案建设和特色活动开展”情况)。
9.“暑假归来话职场”活动及“朋辈导师制”开展情况。
10. 综合素质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学生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学期学风督查工作,严格按照《宿州学院学风督查实施办法》要求,成立各类工作小组,认真开展学风自查。
2.做好材料报送。各学院自查结束后召开专题会议,总结自查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填写《宿州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学风督查二级学院自查用表》(附件1),于10月28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学工部。
联系人:夏梦雪 联系电话:2871227。
五、校级抽查及结果运用
1.学校学风专项督查工作小组分学院对不同年级的若干班级进行随机抽查。认真填写《宿州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学风督查组评分表》(附件2)。同时,围绕附件3相关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并查看相关材料。
2.按评分高低,结合日常工作,评选六个先进单位,其中文科、理工科各三个。评选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附件1:宿州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学风督查二级学院自查用表
附件2:宿州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学风督查组评分表
附件3:宿州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学风督查学工部评分表
附件4:宿州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学风督查安排表
学工部 教务处 团委 发展规划处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