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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04日  点击:[]

   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0〕10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0〕73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抵制不良校园贷的行为。各学院要建立实时预警机制,及时以电话、短信、网络、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不良校园贷预警提示信息,筑牢防护网。

二、切实畅通正规校园信贷渠道。各学院要正视大学生合理信贷需求,结合实际配合金融监管部门、银行做好必要的校园信贷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

三、不断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各学院要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

四、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各学院要将金融常识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强化学生金融常识和诚信意识教育,增强学生对不良校园贷的防范能力。定期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邀请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开展知识讲座,阐述不良校园贷危害、分析不良校园贷案例,切实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

五、全面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各学院要加强学生消费理念教育,将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意识与学生日常思政教育相融合,引导学生树立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的正确观念。要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出现的倾向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六、有效落实学生管理主体责任。各学院要把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作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建立不良校园贷风险台账,对参与不良校园贷的学生逐一做好帮扶引导,会同学生家长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和校园稳定。

                                                           宿州学院学生处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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