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和班风,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14级、2015级、2016级学生中开展三好学生、优良学风班、文明宿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项设三好学生、优良学风班、文明宿舍三类。
二、评选条件和办法
(一)三好学生
评选条件和办法依据《宿州学院三好学生、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学字〔2017〕22号)执行。各学院负责组织考核评审及推荐,以班级为单位,评选推荐人数不超过本班学生数的10%。
三好学生推荐材料包括:
1.《宿州学院2016-2017学年度三好学生评选申请表》(附件1);
2.《宿州学院2016-2017学年度三好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填报。
(二)优良学风班
评选条件和办法依据《宿州学院优良学风班评比办法》(校学字〔2017〕8号)执行。各学院负责组织院内初评及推荐工作,评选推荐班级数量不超过本学院总班级数的20%。
优良学风班推荐材料包括:
1.《宿州学院2016-2017学年度优良学风班推荐登记表》(附件3);
2.《宿州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量化评分表》(附件4);
3.《宿州学院2016-2017学年度优良学风班推荐汇总表》(附件5),以学院为单位填报。
4. 班级总结(内容:班级学风建设情况、以教学与学术活动为主的第二课堂活动开展情况、班级学生获奖以及获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情况、社会实践活动等材料)。
(三)文明宿舍
评选条件和办法依据《宿州学院文明宿舍评选办法》(校学字〔2017〕21号)执行。各学院负责组织考核评审及推荐,评选推荐宿舍数量不超过本院参评宿舍数的10%。
文明宿舍推荐材料包括:
1.《宿州学院文明宿舍推荐登记表》(附件6);
2.《宿州学院2016-2017学年度文明宿舍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7),以学院为单位填报。
三、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把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优秀的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
(二)坚持公示制度。所推荐上报的三好学生、优良学风班、文明宿舍名单须在班级公示3个工作日、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
(三)严格审核推荐上报的评比材料,所有材料应按时一次性报送,材料不全、失实或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所有报送材料需二级学院书记签字盖章,汇总表(excel格式)要严格按照格式报送,电子版发送至szxyxsc@126.com,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
附件:1.《宿州学院2016-2017学年度三好学生评选申请表》
2.《宿州学院2016-2017学年度三好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3.《宿州学院2016-2017学年度优良学风班推荐登记表》
4.《宿州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量化评分表》
5.《宿州学院2016-2017学年度优良学风班推荐汇总表》
6.《宿州学院文明宿舍推荐登记表》
7.《宿州学院2016-2017学年度文明宿舍推荐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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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