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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关于加强2021年高考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0日 |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 ,为确保2021年高考平稳有序进行,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就加强2021年高考期间学生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各项招生考试工作的要求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考试诚信教育的通知》(皖教秘【2021】134 号),通过考试诚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法治教育,切实增强学生诚信、法治、自律意识,培养自学生觉遵守考试纪律、抵制违法违纪行为的良好习惯,自觉维护国家和省教育招生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正义的考试氛围。

二、基本原则

1.强化学习。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法》(第79条、第 80条)《刑法(修正案九)》(第 2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考试违纪作弊、涉考犯罪的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学生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明白违规违纪的严重后果,坚决杜绝替考作弊、使用手机作弊等违规违法案件的发生。

2.协同宣传。各学院要将诚信建设作为一项维护学校良好形象的基础性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栏、QQ群等多个平台,全方位营造浓厚的诚信考试宣传氛围。充分运用班会、专题宣讲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促进诚信教育融入日常,让诚信考试理念入脑入心入行。

3.精准施策。各学院在高考期间要严格管控在校学生,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点名管理制度,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须严格落买请假报备手续。对于参与高考替考“枪手”学生,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理,并将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宣传部要确定专门人员,加强对广告栏、校园网论坛、贴吧、QQ群、微信群等管理和监控,杜绝替考、招聘考试“枪手”、出售考试答案或作弊器材等有害信息的传播,一经发现应及时消除。保卫处要加强校园保卫工作,禁止社会人员到校园内乱贴小广告;如系在校学生张贴或组织,一经查实,学生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发现涉嫌招募高考等考试“枪手”、组织助考作弊等重要线索,相关部门要逐一进行核实,并及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需公安机关配合调查的线索,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公安机关。

三、工作任务

1.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结合学生安全、身心健康等活动,各班级要组织召开一次诚信教育主题班会,引导学生自觉增强诚信考试的思想理念

2.签订一份承诺书。各班级要组织学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引导学生增强责任感,自觉做到行为规范。

3.组织一次宣讲活动。各学院要开展一次"诚信教育专题宣讲课"活动,以案说法,引导学生自觉做到不支持、不协助、不纵容、不参与考试作弊。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相关部门要把加强考试管理、防止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考试违规行为作为建设良好校风、学风和清除教育领域不正之风的大事来抓。

2.各学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全面认识高考等国家和省教育考试的重要性、严肃性,切实增强责任感。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并落实到人,全力做好高考等考试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

3.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活动开展走过场等导致发生违纪舞弊行为的将严肃追究学院相关负责人责任。

4.学院考试诚信教育原则上在考前一周完成。请各学院于613日前将活动开展的举措、特色、效果等情况报学生处。

 

附件:相关法律法规

 

 

宿州学院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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