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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优良学风班”等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9日 |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和班风,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中开展“三好学生”、“优良学风班”、“文明宿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项包括:“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良学风班”、“文明宿舍”四类。

二、评选条件和办法

(一)三好学生

评选条件和办法依据《宿州学院三好学生、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校学字〔2019〕67号)执行。各学院负责组织考核评审及推荐,以班级为单位,评选推荐人数不超过本班学生数的10%。

推荐材料包括:

1.《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

2.《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填报。

(二)三好学生标兵

评选条件和办法依据《宿州学院三好学生、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校学字〔2019〕67号)执行。各学院负责组织考核评审及推荐,以学院为单位,评选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当年度三好学生数的5%。

推荐材料包括:

1.《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申请审批表》(附件3);

2.《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初审名单表》(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填报。

(三)优良学风班

评选条件和办法依据《宿州学院优良学风班评比办法(修订)》(校学字〔2019〕66号)执行。各学院负责组织院内初评及推荐工作,评选推荐班级数不超过本学院总班级数的20%。

推荐材料包括:

1.《2019—2020学年度优良学风班申请审批表》(附件5);

2.《2019—2020学年度优良学风班初审名单表》(附件6),以学院为单位填报。

3.《宿州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量化评分表》(附件7,需学院签字盖章);

4. 班级总结(内容:班级学风建设情况、以教学与学术活动为主的第二课堂活动开展情况、班级学生获奖以及获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情况、社会实践活动等材料)。

(四)文明宿舍

评选条件和办法依据《宿州学院文明宿舍评选办法》,各学院负责组织考核评审及推荐,文明宿舍实行等额评选,名额为学院参评宿舍数的10%。

推荐材料包括:

1.《2019—2020学年度文明宿舍申请审批表》(附件8);

2.《2019—2020学年度文明宿舍初审名单表》(附件9),以学院为单位填报。

三、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把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优秀的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

(二)坚持公示制度。所推荐上报的名单须在班级公示3个工作日、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

(三)严格审核推荐上报的评比材料,所有材料应按时一次性报送,材料不全、失实或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汇总表(excel格式)要严格按照格式报送,电子版发送至szxyxsc@126.com,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12:00。

附件:1.《2019—2020学年三好学生申请审批表》

2.《2019—2020学年三好学生初审名单表》

3.《2019—2020学年三好学生标兵申请审批表》

4.《2019—2020学年三好学生标兵初审名单表》

5.《2019—2020学年优良学风班申请审批表》

6.《2019—2020学年优良学风班初审名单表》

7.《宿州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量化评分表》

8.《2019—2020文明宿舍申请审批表》

9.《2019—2020学年文明宿舍初审名单表》

 

 

 

                                                   学生处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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