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思政教育 >>  正文
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展升国旗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8日 | 点击数:

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之心、报国之情、强国之志,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升国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0月11日开始,每周周一早上:7:30

二、活动地点

教育园区校区田径场(北侧)

三、参加人员

学院领导、2021级辅导员及全体新生(每周1个学院)。

四、活动安排

根据实际情况,每周一的升旗仪式由各二级学院轮流组织本院领导、2021级班级辅导员及全体新生参加升旗仪式。具体安排如下:

 

周次

时间

学院

参加人员

第七周

10月11日

商学院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第八周

10月18日

信息工程学院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第九周

10月25日

管理学院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第十周

11月1日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第十一周

11月8日

文学与传媒学院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第十二周

11月15日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第十三周

11月22日

音乐学院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第十四周

11月29日

化学化工学院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第十五周

12月6日

美术与设计学院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第十六周

12月13日

数学与统计学院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第十七周

12月20日

体育学院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第十八周

12月27日

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第十九周

1月3日

外国语学院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第二十周

1月10日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五、相关要求

1.严肃认真,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并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积极组织本院2021级新生及辅导员准时参加升旗仪式。

2.升旗仪式于每周一早上7:30准时举行,参加升旗仪式的师生于早上7:20前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服从校国旗护卫队安排。

3.策划开展升国旗、奏国歌、国旗下讲话(大学生个人成长报告、讲述身边感人事迹、经典诵读,三选一)活动。

4.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QQ、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同步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并在两天内将升国旗活动材料(讲话稿、诵读稿、宣传报道等)上传至易班。学工部网络思政科适时组织开展相应的网上评比活动,并计入年度学生工作考核。

5.践行“三全育人”理念,倡导守正创新,将“升国旗、奏国歌、国旗下讲话”系列活动,融入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之中,融入加强学生学党史教育之中,融入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建设之中。确保活动实效,避免走过场。

6.如遇大雨等突发情况,请联系学生处巩伟

手机18726230596

                  学生处 团委 保卫处

                   2021928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