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安徽省“三全育人”试点建设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提升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0〕108号)要求,现就开展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推荐优秀专职辅导员16人。
二、资助标准
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每人0.5万元。
三、评选范围与条件
目前在职在岗专职辅导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评:
1.从事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满3年(截止2020年12月),且在近3年中(2018年-2020年)至少一次学校年度考核优秀,或获评校级“优秀辅导员”称号,或荣获校级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一等奖及以上。
2.入职专职辅导员工作以来,荣获过或获评省级、国家级“辅导员年度人物”或“优秀辅导员”称号,或荣获安徽省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四、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确保评选程序规范。充分考虑专职辅导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点,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注重考察其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更加突出考察学生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
2.上年度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获得者,不再参评。
五、评选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评选条件的专职辅导员自愿申报,填写《宿州学院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申报表》,提交所在二级学院党委书记审阅。
2.学院推荐。各学院对提交申报材料的辅导员进行审核,并于2021年1月25日下午4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2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报送至学生处贾学彬老师,电子稿发送至szxyfdy@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研究。学校考核工作组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研究。
4.公示上报。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并上报教育厅备案。
附件:1.宿州学院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推荐表.doc
2.宿州学院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汇总表.doc
宿州学院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