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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17日 钟文峰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支持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二、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宿州学院学生处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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