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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金汇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2日 | 点击数:

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安徽省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特设立“金汇奖学金”。根据《安徽省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金汇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金汇奖学金评定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相对困难。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2022-2023学年度荣获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40%。

(七)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不能同时申请金汇奖学金

三、评选流程:

(一)二级学院统一使用安徽省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提供的《金汇奖学金审批表及填写说明》(附件1),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严格按照金汇奖学金填写说明填写。

(二)二级学院要按照学校下达的评审指标组织评审,等额上报评审结果。具体分配受助学生名额如下:

序号

金汇奖学金(人)

1

管理学院

5

2

化学化工学院

3

3

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

5

4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5

5

美术与设计学院

3

6

商学院

5

7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5

8

数学与统计学院

3

9

体育学院

3

10

外国语学院

3

11

文学与传媒学院

3

12

信息工程学院

5

13

音乐学院

3

14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5

15

宿州学院工程技术学院

4

60

(三)各学院推荐的申报材料经学生处审核后提交宿州学院金汇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

(四)学校向安徽省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提交学生材料。最终受助学生人数将由安徽省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确定并进行奖学金发放。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

(一)各学院202311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附件1金汇奖学金审批表及填写说明》、附件2宿州学院2023年金汇奖学金综合测评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逸夫楼A403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邮箱szxyxszz@126.com,电子材料以压缩文件的方式发送,命名格式为:XX学院—金汇奖学金—姓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学生处

2023年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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