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5年校内助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宿州学院校内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院学字〔2021〕3 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4-2025学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进取。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通过登录宿州学院智慧资助网站(https://zhzz.ahszu.edu.cn/wsui/#/login)“校内助学金”模块,按校内助学金的评审条件向所在班级提出线上申请。
2.班级初评。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干部及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校内助学金评议小组,负责本班校内助学金评议工作。各班级评议小组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学生进行评选,确定推荐名单,经班级公示且无异议后,线上审批提交至所在学院。
3.二级学院评审。各学院要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班级的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院)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学生进行初审,并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名单线上审批提交至学校层面。
4.学院审定。根据各学院推荐上报材料,学生处进行审核后提交至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并将结果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予以资助。
四、名额分配和资助标准
1.名额分配:2025年宿州学院校内助学金分为特别困难和困难两档,特别困难部分按各学院总学生数的2%分配,困难部分按5%分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宿州学院2025年校内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
学 院 | 特别困难(人) | 困难(人) |
管理学院 | 30 | 74 |
化学化工学院 | 22 | 56 |
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 | 20 | 51 |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 32 | 80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17 | 43 |
商学院 | 31 | 77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24 | 6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6 | 40 |
体育学院 | 15 | 38 |
外国语学院 | 15 | 37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21 | 51 |
信息工程学院 | 31 | 79 |
音乐学院 | 15 | 39 |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 23 | 56 |
工程技术学院 | 18 | 44 |
合 计 | 330 | 825 |
2.资助标准:特别困难档次每人1000元/年,困难档次每人资助500元/年。各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评审指标组织评审,等额上报评审结果。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3月10日前完成校内助学金线上审批流程并提交至学生处审核,并将评审报告纸质版(红头文件形式,盖学院章,其中正文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等,附件包括评审结果名单)报送至学生处。
六、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确保每个学生都了解校内助学金资助政策;在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握评审对象、资格条件、评审程序等方面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工作;报送学校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在评选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要求受助学生捐赠助学金。学校将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违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宿州学院学生处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