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和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通过选树和表彰优秀学生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和优秀班集体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决定开展2024年“十佳大学生”、“十佳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十佳大学生:获得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且获得2023-2024学年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本专科学生。
2.十佳班集体:获得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的本专科班级。
二、评选流程
评选活动由个人(班级)申请、学院评选推荐、学校评审三个阶段。
(一)个人(班级)申请
1.申请“十佳大学生”的个人填写《宿州学院“十佳大学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申请“十佳班集体”的班级填写《宿州学院“十佳班集体”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
(二)学院推荐
十佳大学生: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采用公开答辩、差额选举的形式推荐产生1名学院候选人。
十佳班集体: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推荐产生1个班级作为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
经各学院初审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20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邮箱szxyxsc@126.com,纸质版送至逸夫楼A403室。
(三)学校评审
学生处组织召开评审会。评审采取通过现场展示、公开答辩及评议后,以投票方式评选产生“宿州学院十佳大学生”、“宿州学院十佳大学生提名奖”和“宿州学院十佳班集体”、“宿州学院十佳班集体提名奖”建议名单后,提交校学工委会议进行评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当选名单并进行公开表彰。(终评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提供材料:
1.《宿州学院“十佳大学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宿州学院“十佳班集体”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
3.个人事迹报告(300字以内),个人照片2张(电子版,含1张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个人生活工作照,照片命名:学院+姓名)。
4.班级事迹报告(300字以内),班级集体照片2张(电子版,照片命名:学院+班级)。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候选人(班级)推荐评选过程也是开展典型选树、激励教育的过程,请各学院严格履行推荐程序,公平、公正组织好学院推荐工作,积极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评选活动的教育意义,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育人氛围。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把本学院综合素质最好、发展最全面、最具有竞争力的学生推荐参加学校评选。对于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
3.“十佳大学生”、“十佳班级体”是校内学生及班级较高综合性荣誉,在校期间只能获评一次。
附件1:宿州学院“十佳大学生”申请审批表
附件2:宿州学院“十佳班集体”申请审批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