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引导学生养成自行规划、自我管理、自主学习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和新生入学教育管理,根据《宿州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办法(修订)》(学字〔2022〕46 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生
全校2024级在校学生
二、时间安排
从每学期第一周上课开始至期末考试周前一周停上。每周日至周四晚上19:00—21:00。
三、加强晚自习管理
1.学校成立由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等部门组成的晚自习督查组,主要负责对各学院晚自习学生出勤、学习纪律等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通报晚自习开展情况。
2.各学院成立由院学生干部参加的晚自习检查组,检查组要坚持每日逐班检查制度,作好记录,公示检查结果,定期反馈给辅导员(班主任),并于每周一将上一周本院晚自习情况电子汇总表发至学生处邮箱:szxyxsc@126.com。(样表见附件)
附件:XXX学院学生晚自习检查登记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