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24年秋季开学初学生工作正常运行,现就开学初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秋季开学学生报到工作
1.做好老生返校信息统计工作。请各学院认真核查学生返校情况,对无故未按时返校,要查明情况。请各学院9月2日上午9:00前将《2024年秋季开学初学生报到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学生处邮箱(szxyxsc@126.com),11:00点前将纸质版报至学生处(逸夫楼403办公室)。
2.新生入学报到。8月31日-9日1日,2024级专升本新生入学报到;9月7日-8日,2024级普通本科新生及对口中职本科新生入学报到。请各学院按照学校迎新工作总体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安排,全力做好2024年迎新各项工作。
二、做好开学后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1.上好“开学第一课”。践行“三全育人”理念,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爱校教育、安全教育和防网络电诈教育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学习生活状态,以积极昂扬的精神面貌迎接新学期。
2.加强学风、班风建设。各学院要深入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的场所,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关心、关注和帮助学生特殊群体;对挂科学生情况分类进行学业预警,开展思想教育和学业规划指导,同时和家长沟通反馈学生学习情况,并做好记录。
3.实行晚自习制度。本学期继续在大一新生中实行集中晚自习制度,每周日至周四,晚上7:00--9:00;鼓励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大二、大三学生开展晚自习活动。各学院要加强学生晚自习管理,每天安排院学生会及班干部进行晚自习检查。
4.开展升国旗活动。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之心、报国之情、强国之志,本学期继续在学生中开展升国旗活动。(详见学生处具体通知)
5.办理学生证注册手续。请各学院于9月20日前以班级(老生)为单位,到大学生事务中心(学生处窗口)统一办理学生证注册手续。
6.持续做好“百千万”走访活动。根据学校2024年“百千万”走访活动通知要求,请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完成所有走访活动。
7.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处负责安排心理咨询值班人员,在校园网公布心理咨询联系方式,开通咨询热线和网络咨询渠道,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辅导;各学院要持续做好新老生心理健康排查工作。
三、做好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1.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宿州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选办法》要求,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并于9月11日(周三)下午3:00前将综合测评结果统一报送至学生处(逸夫楼403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各学院要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并于9月12日(周四)下午3: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学生处(逸夫楼403办公室)。(详见具体通知)
2.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宿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文件要求,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到精准认定;以学院为单位,将《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汇总表》等材料报至学生处(逸夫楼403办公室)(其中:老生材料9月18日前报送、2024级新生材料9月29日前报送)。(详见学生处通知公告栏《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3.及时报送助学贷款回执证明。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2023-2024学年安徽农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证明汇总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证明汇总表纸质版(盖章、签字)报送至学生处(逸夫楼4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邮箱szxyxszz@126.com(其中:老生材料9月8日前报送、2024级新生材料9月15日前报送);回执证明纸质原件请各学院自行保存。(详见《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证明收集报送工作的通知》)
附件: 2024年秋季开学初学生报到情况统计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