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孤儿大学生资助工作,请各学院通过深入了解和查阅学生档案,将2023年新增孤儿大学生有关证明材料报至学生处,同时做好有关情况的保密工作。
具体材料包括:
1.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孤儿证明材料或《孤儿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暂时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可先提供扫描件。
2.《宿州学院在校孤儿大学生登记表》(附件1)。
3.《宿州学院2023年新增孤儿大学生信息表》(附件2)。
上述材料纸质版于10月13日(周五)之前报送学生处,附件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生处邮箱szxyxszz@126.com。
附件:1.宿州学院在校孤儿大学生登记表
2.宿州学院2023年新增孤儿大学生信息表
宿州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