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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新增孤儿大学生证明材料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0日 |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孤儿大学生资助工作,请各学院通过深入了解和查阅学生档案,将2023年新增孤儿大学生有关证明材料报至学生处,同时做好有关情况的保密工作。

具体材料包括:

1.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孤儿证明材料或《孤儿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暂时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可先提供扫描件。

2.《宿州学院在校孤儿大学生登记表》(附件1)。

3.《宿州学院2023年新增孤儿大学生信息表》(附件2)。

上述材料纸质版于10月13日(周五)之前报送学生处,附件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生处邮箱szxyxszz@126.com。

附件:1.宿州学院在校孤儿大学生登记表

2.宿州学院2023年新增孤儿大学生信息表


宿州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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