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2023年秋季开学初学生工作正常运行,现就开学初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秋季开学学生报到工作
1.做好老生返校信息统计工作。各班级要认真核查学生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且未请假的,要查明情况。请各二级学院9月4日上午11:00前将《2023年秋季开学初学生报到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报至学生处,电子版发至学生处邮箱(szxyxsc@126.com)。
2.新生入学报到。9月2日-3日,2023级专升本新生入学报到,9月7日-8日,2023级普通本科新生入学报到。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迎新工作总体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安排,全力做好2023年迎新各项工作。
二、做好开学后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1.上好“开学第一课”。践行“三全育人”理念,策划开展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爱校教育、安全教育和防网络电信诈骗教育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学习生活状态,以积极昂扬的精神面貌迎接新学期。
2.举办“心系师恩,寄语传福”教师节主题活动。为进一步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构建“十大育人”体系,在第3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面向全院学生开展“心系师恩,寄语传福”主题活动。
3.举办“暑假归来话职场”主题汇报会。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第二学期期末及暑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二级学院按照团委、教务处、图书馆和学工部等部门下发的相关通知,指导学生合理利用暑假时间积极参加读书和社会实践(含劳动实践)以及学科竞赛等活动。开学初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学风建设和指导学生成长实践特色项目,开展“暑假归来话职场”汇报座谈活动。
4.实行新生晚自习制度。本学期继续在大一新生中实行集中晚自习制度,每周日至周四,晚上7:00--9:00。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晚自习管理,每天安排院学生会及班干部进行晚自习检查。
5.开展升国旗活动。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之心、报国之情、强国之志,本学期继续在学生中开展升国旗活动。(详见《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升国旗活动的通知》)
6.办理学生证注册手续。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22日前以班级(老生)为单位到大学生事务中心(学生处窗口)统一办理2023-2024学年度学生证注册手续。
7.按时报送暑期家访活动相关材料。根据学校2023年暑期家访活动要求,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5日前将走访活动的新闻报道的网页链接、《2023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走访宣传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szxyxszz@126.com)纸质版送交学生处。
8.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处负责安排好心理咨询值班人员,在校园网公布心理咨询联系方式,开通咨询热线和网络咨询渠道,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辅导。各二级学院做好新老生心理健康排查工作。
三、做好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1.做好综合素质测评和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宿州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选办法》要求,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并于9月13日(周三)下午3:00前将综合测评结果统一报送至学生处。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并于9月14日(周四)下午3: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学生处。(详见《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宿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到精准认定。以学院为单位,老生9月18日前(老生)、9月29日前(2023级新生)将《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汇总表》等材料报至学生处。(详见学生处通知公告栏《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3.及时报送助学贷款回执证明。请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分别于9月8日前(老生)、9月15日前(新生)将2023-2024学年安徽农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证明汇总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证明汇总表纸质版盖章、签字报送至逸夫楼A-403,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邮箱szxyxszz@126.com。回执证明纸质原件请各二级学院自行保存。(详见《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证明收集报送工作的通知》)
附件:2023年秋季开学初学生报到情况统计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8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