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部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全面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全方位提升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教育部决定于近期举办全国高校辅导员提升政治能力培训班。现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提升政治能力培训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3〕9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院组织参加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高校辅导员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政治能力和育人水平,助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培训方式
2023年7月10日,通过教育部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https://www.gxfdy.edu.cn/fdyfn/index.html#/login,以下简称大数据赋能平台),参加培训专兼职辅导员,在逸夫楼A楼第二会议室集中收看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开班报告。
2023年7月17 日—21日,参加培训专兼职辅导员,在逸夫楼A楼第二会议室通过大数据赋能平台及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平台以线上方式集中收看授课报告,并在高校同步组织开展分组研讨(基本安排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学习思想态度端正。参加培训专兼职辅导员结合开班报告,学习领会重要要求,推进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深入系统学、专心致志学,确保集中培训取得实效。
2.做好集中培训报名工作。二级学院要按要求组织全体在岗专兼职辅导员报名及参训。请各二级学院于7月8日(星期六)上午下班前将参加培训专兼职辅导员明细反馈至党委学工部郭祥东老师,邮箱xscfdy@ahszu.edu.cn,参加培训与请假专兼职辅导员明细由党委学工部导入教育部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
3.参加培训专兼职辅导员提前十分钟到会场,由组长轮流点名,培训课堂保持安静,手机设置静音模式,严禁随便走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4.原则上在岗专兼职辅导员不准请假,请假必须有正当理由,由党委书记批准,以学院为单位7月8日12点前将请假情况扫描件(盖章)发送学工部指定邮箱xscfdy@ahszu.edu.cn。请假情况纳入年度学生工作考核和辅导员年度考核。
四、联系方式
党委学工部联系人:郭祥东,联系电话:18305574300,电子邮箱:xscfdy@ahszu.edu.cn。
附件1.培训基本安排
附件2.全国高校辅导员提升政治能力培训班课程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