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返校、离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离校时间
2023年6月20日-6月21日
二、文明离校相关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
1.指导2023届毕业生(含结业生)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确认工作,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和上报、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采集等工作。
2.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及毕业生医保报销相关工作。(详见学生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做好2023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3.做好毕业生档案邮寄信息录入指导及档案转递工作。指导2023届毕业生(含结业生)及时完成档案转寄信息录入工作。纸质档案转递工作约于7月底完成,届时会将邮寄信息信息发送至各二级学院,请各毕业生及时联系学院查询档案邮寄信息(单号查询有效期为3个月)。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档案室联系(电话:0557-3682600) ,过期后果自负(邮寄地址以宿州学院就业管理系统录入的转寄信息信息为准)。
4.做好毕业生各项费用结算工作。对欠学费、住宿费等学杂费的毕业生,辅导员要催其交费,待缴清相关费用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5.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各二级学院党委应指定专人负责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组织关系转往省内的,由二级党委统一通过党员管理系统转出;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二级党委统一通过党员管理系统导出《党员登记表》后并转出,同时给毕业生党员开具纸质介绍信。
6.做好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以班级为单位于6月21日—22日到逸夫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统一办理。
7.后勤服务。(详见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网页通知公告栏)
8.图书归还。(详见图书馆网站通知公告栏)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提前布置,周密谋划,做好欢送毕业生气氛营造和相关服务工作。坚持为毕业生办实事,优化程序,安排专人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做实做细做好毕业生离校各项工作。
2.对欠学费、住宿费的毕业生,辅导员要提前提醒学生交费,告知学生相关费用缴清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3.坚持以生为本,加强人文关怀,把教育管理服务贯穿于毕业生离校前后的各个环节。加强思想和价值引领,开展爱国爱校和社会责任教育。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关注未正常毕业、未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心理障碍等重点群体,采取教育引导、心理疏导等措施予以帮扶。
4.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值班工作。相关部门、各学院要做好值班和离校手续办理工作;各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辅导员等相关人员要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值班、服务和思想引导工作,确保2023届毕业生安全文明顺利离校。
附件:1.宿州学院2023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安排
2.宿州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程序单
3.宿州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规定
宿州学院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