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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开学初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6日 | 点击数:

各学院:

为确保2022年秋季开学初学生工作正常运行,现就开学初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秋季开学学生报到工作

1.做好老生返校信息统计工作。各班级要认真核查学生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且未请假的,要查明情况。请各学院8月29日上午11:00前将《2022年秋季开学初学生报到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报至学生处,电子版发至学生处邮箱(szxyxsc@126.com)。

2.新生入学报到。9月42022级新生入学报到。请各学院按照学校迎新工作总体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安排,全力做好2022年迎新各项工作。(详见2022年迎新工作总体方案)

二、做好开学后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1.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严格把控校门,要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坚持“非必要不出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出校园,必须进行核验身份登记查看安康码行程码和检测体温。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日常个人防护。

2.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和缺课登记制度。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宿州学院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宿州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认真落实学生“晨午晚检”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缺课学生及时追踪登记。

3.上好“开学第一课”。践行“三全育人”理念,策划开展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安全教育、新冠肺炎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教育。教育学生科学认知新冠病毒变异株传播特点和危害性。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防控知识宣传,合理安排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校园学习生活,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4.举办“心系师恩,寄语传福”教师节主题活动。为进一步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构建“十大育人”体系,在第38个教师节来临之际,面向全院学生开展“心系师恩,寄语传福”主题活动。(另行通知)

5.举办“暑假归来话职场”主题汇报会。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第二学期期末及暑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学字[2022]34号)要求,各学院按照团委、教务处、图书馆和学工部等部门下发的相关通知,指导学生合理利用暑假时间积极参加读书和社会实践(含劳动实践)以及学科竞赛等活动。开学初各学院要结合学风建设和指导学生成长实践特色项目,开展“暑假归来话职场”汇报座谈活动。(另行通知)

6.实行新生晚自习制度。本学期继续在大一新生中实行集中晚自习制度,每周日至周四,晚上7:00--9:00。各学院要加强学生晚自习管理,每天安排院学生会及班干部进行晚自习检查。(详见《关于开展2022级新生晚自习活动的通知》)

7.开展升国旗活动。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之心、报国之情、强国之志,本学期继续在学生中开展升国旗活动。(详见《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升国旗活动的通知》)

8.办理学生证注册手续。请各学院于9月23日前以班级(老生)为单位到大学生事务中心(学生处窗口)统一办理2022—2023学年度学生证注册手续。

三、做好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1.做好综合素质测评和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宿州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选办法》要求,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并于9月13日(周下午3:00前将综合测评结果统一报送至学生处。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并于9月16(周)下午3: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学生处。(详见《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宿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到精准认定。以学院为单位,老生9月18日前(老生)、9月29日前(2022级新生)将《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汇总表》(加盖公章)等材料报至学生处。(详见学生处通知公告栏《关于做好2022-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3.及时报送助学贷款回执证明。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分别于9月2日前(老生)、9月13日前(新生)2022-2023学年安徽农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证明汇总表(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证明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盖章、签字报送至逸夫楼A-403,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邮箱szxyxszz@126.com。回执证明纸质原件请各学院自行保存。(详见《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证明收集报送工作的通知》)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1. 做好返校学生的思想工作。学生处和各学院加强思想教育,强化疫情防控意识,理解每日健康信息报送的重要意义,避免形成懈怠情绪、抵触情绪。

2.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处负责安排好心理咨询值班人员,在校园网公布心理咨询联系方式,开通咨询热线和网络咨询渠道,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辅导。

附件:2022年秋季开学初学生报到情况统计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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