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走深走实,践行“笃学 笃行 笃信”的优良学风,建立学风督查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学风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在班级开展常态化互查、学院开展常态化普查的基础上,学校将于4月11日—4月15日期间开展抽查。
二、督查方式
采用班级互查、学院普查、学校抽查“三级联动”方式,以学院自查为主。
1.班级互查:各班级学风督查小组对本学院每个班级开展不少于2次的巡查。
2.学院普查:各学院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班级开展1次普查。
3.学校抽查:学校学风专项督查工作小组随机抽选不同年级的若干班级进行专项督查。
三、督查内容
1.上课考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旷课以及履行请假手续情况等)。
2.课堂不文明现象(包括带餐进教室食用及不文明言行举止、着装穿戴等)。
3.班级日志携带与填写情况。
4.听课状态、交头接耳、玩手机等情况。
5.遵守课堂教学纪律等其它课堂教学秩序情况。
6.“六个一”活动开展情况
7.疫情防控常态化学生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学期学风督查工作,严格按照《宿州学院学风督查实施办法》要求,成立各类工作小组,认真开展学风督查。
2.做好材料报送。各学院自查结束后召开专题会议,总结自查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填写《宿州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学风督查二级学院自查用表》(附件1),于4月8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学工部。
联系人:夏梦雪 联系电话:2871227。
五、校级抽查及结果运用
1.学校学风专项督查工作小组分学院对不同年级的若干班级进行随机抽查。认真填写《宿州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学风督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同时,围绕“‘六个一’活动开展情况”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学生管理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并查看相关材料,并对照《宿州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学风督查评分表》(附件3)进行评分。
2.按评分高低,结合日常工作,评选六个先进单位,其中文科、理工科各三个。评选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附件1:宿州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学风督查二级学院自查用表
附件2:宿州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学风督查评分表
附件3:宿州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学风专项督查安排表
学工部 教务处 团委 发展规划处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