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12日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向校内输入风险,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为确保师生健康,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我们制定了十项规定,请遵照执行。
1.强化“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认真学习疫情防控“22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相关知识。保持好心态、好状态,珍惜在校时光,不负青春韶华。让静心读书、认真上课、积极锻炼和文明交往的你们,成为校园春天醉美的风景。
2.坚持科学运动,健康饮食,拒绝点外卖。坚持非必要不发生快递行为。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聚集,做好日常个人防护。
3.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坚持“学生无特殊情况禁止外出”,有特殊情况需外出者必须履行纸质报备手续(写清外出事由、外出时段,外出目的地,经辅导员、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周末私自外出,予以通报批评;超过两次的,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4. 争做文明大学生。严于自律,遵纪守法,坚持科学防控,不传谣不信谣;不制造紧张气氛、不传播恐慌情绪。服从校园管理,进出校园,主动接受门卫身份和健康查验。
5.严格执行《宿州学院学生晨午检管理制度》。每日两次进行体温检测,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等,确保防控工作无疏漏。保持个人信息畅通,加强沟通联系。
6.建立“寝室长-辅导员-学院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四级报送管理体系。各寝室长要严格执行并及时报送。对体温异常的学生及时进行核实、复测。如确定是体温不正常,及时上报。
7.严格遵守健康检测要求。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须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立即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第一时间将个人健康情况报告辅导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个人病情。
8.发挥学生骨干和党员同学模范作用。传播正能量;协助辅导员做好旅居史和接触史排查统计和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安全维稳等疫情防控各项事务。
9.严肃纪律。不经请假离开学校的学生,原则上不准返校,并根据《宿州学院学生手册》管理规定和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予以处分。禁止翻越围墙。若发现翻墙的学生,根据《宿州学院学生手册》管理规定和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予以处分。若出现因翻墙而引起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10.强化责任意识。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畅通信息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向辅导员、老师和院领导汇报,寻求科学有效的解决办法。同时,对不文明、违反校纪校规现象要互相监督,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做遵纪守法的好青年。
非常时期,提出要求,请同学们务必遵守!
祝同学们身心健康,学习愉快,心想事成!
宿州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