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之心、报国之情、强国之志,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升国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第二周(2月28日)开始,每周周一早上:7:30
二、活动地点
教育园区校区田径场(北侧)
三、参加人员
学工部和保卫处全体党员、学干代表、二级学院领导、2021级辅导员及全体新生(每周1个学院)。
四、活动安排
根据实际情况,每周一的升旗仪式由各二级学院(部门)轮流组织本院领导、2021级班级辅导员及全体新生参加升旗仪式。具体安排如下:
周次 |
起止日期 |
学院(部门) |
参加人员 |
第二周 |
2月28日 |
学工部 |
学工部和保卫处全体党员及学干代表 |
第三周 |
3月07日 |
商学院 |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
第四周 |
3月14日 |
信息工程学院 |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
第五周 |
3月21日 |
管理学院 |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
第六周 |
3月28日 |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
第七周 |
4月04日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
第八周 |
4月11日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
第九周 |
4月18日 |
音乐学院 |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
第十周 |
4月25日 |
化学化工学院 |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
第十一周 |
5月02日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
第十二周 |
5月09日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
第十三周 |
5月16日 |
体育学院 |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
第十四周 |
5月23日 |
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 |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
第十五周 |
5月30日 |
外国语学院 |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
第十六周 |
6月06日 |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
学院领导、2021级全体辅导员及新生 |
五、相关要求
1.严肃认真,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并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积极组织本院2021级新生及辅导员准时参加升旗仪式。
2.升旗仪式于每周一早上7:30准时举行,参加升旗仪式的师生于早上7:20前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服从校国旗护卫队安排。
3.策划开展升国旗、奏国歌、国旗下讲话(大学生个人成长报告、讲述身边感人事迹、经典诵读,三选一)活动。
4.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QQ、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同步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并在两天内将升国旗活动材料(讲话稿、诵读稿、宣传报道等)上传至易班。学工部网络思政科适时组织开展相应的网上评比活动,并计入年度学生工作考核。
5.践行“三全育人”理念,倡导守正创新,将“升国旗、奏国歌、国旗下讲话”系列活动,融入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之中,融入加强学生学党史教育之中,融入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建设之中。确保活动实效,避免走过场。
6.如遇大雨等突发情况,请联系学工部巩伟,手机18726230596。
学工部 团委 保卫处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