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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开学初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7日 | 点击数:

各学院:

为确保2022年季开学初学生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关于立足当前形势科学精准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教防控办〔2022〕2 号) ,现就开学初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春季开学学生返校工作

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自2月19日起实行分批次、分年级错峰返校。

1.返校报到。2月19日(星期2020 级、2021 级学生返校报到;2月20日(星期2019级学生返校报到;2月2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返校前,学生须通过今日校园辅导猫提出返校申请,签订《宿州学院学生承诺书》,如实填报《宿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生健康档案》,经辅导员批准后方可返校。返校途中,要提醒同学们注意个人防护,合理规划路线,避开疫情中高风险区域。入校时,学生需要体温检测、扫描安康码、返校码,并及时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核酸检测。(详见《关于组织开展春季开学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

学生一律从学校南大门进校,乘坐私家车返校的学生在学校南大门外侧下车,家长、亲友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送行车辆即停即走。

因返校车票购买和其他特殊困难的学生,可推迟报到,但不得在审批同意报到日之前报到,行程发生变化必须提前向辅导员报告。

2.未提出返校申请、未经学院审批同意、以及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对未经同意而擅自返校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  

3.各班级要认真核查学生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且未请假的,要查明情况。请各学院2月21日上午11:00前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到校情况统计表》(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未到校情况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报至学生处,电子版发至学生处邮箱(szxyxsc@126.com)。

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生管理工作

1.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进入校园必须进行身份核验登记、查看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学生应严格控制活动范围,入校一周内坚持“非必要不出校”,如确需出校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校门落实疫情防控管理。少聚集,不组织室内聚集性活动,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2.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晚检”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二级单位须安排专人负责每日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有关材料由各单位留存备查)。若发现有异常情况人员应及时联系校医院,按《宿州学院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规定及时处置。对因病缺课缺勤生及时追踪登记。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要求。

3.严格学生请假(含周末)制度。坚持“非必要不出校(市)”。对不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外出的学生,要通报批评。

4.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区域生健康动态,做好中高风险地区生的关心关怀工作,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在开学前,对全返校生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情况,尤其是近 14天有省外旅居史或与疫情发生地来(回)皖人员接触史的逐人核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4.坚持晚自习制度。本学期继续在大一学生中实行集中晚自习制度,晚自习时间从2月21日开始至6月23日结束(共十八周),每周日至周四,晚上7:00--9:00。各学院要加强学生晚自习管理,每天安排院学生会及班干部进行晚自习检查,并于每周一之前将上周本院晚自习检查情况发至学生处邮箱:szxyxsc@126.com(详见《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晚自习活动的通知》)

5.开展升国旗活动。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之心、报国之情、强国之志,本学期继续在学生中开展升国旗活动。(详见《关于开展升国旗活动的通知》)

6.严禁学生校外出租房居住。开学后,请各学院认真清查学生私自外出租房居住情况,坚决禁止学生在校外私自租房居住。凡已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要限期搬回;凡私自校外租房居住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取消其享受奖助学金和评优资格;经教育不改的,可上报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加强毕业班学生安全教育。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掌握毕业班学生的实习情况和思想动态,保持信息畅通;要教育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得参加任何非法组织及其相关活动。凡由学校带队组织实习的,带队教师、辅导员(班主任)要强化责任意识,及时了解和关心他们的实习、生活情况。

8.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和春季大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及干预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强化疫情防控意识,上好“开学第一课”,践行“三全育人”理念,开展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安全教育、新冠肺炎及春季传染病防控教育,引导教育学生科学认知奥密克戎等新型变异株传播特点和危害性,加强学生对疫情防控措施的理解和支持,合理安排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校园学习生活,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请各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22春季大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及干预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春季大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及干预相关工作。

三、做好学生评奖评优工作

1.做好 2022年校内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学校校内助学金资助相关要求,2022年校内助学金将于开学初进行,暂定于3月中旬报送相关材料至校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内容以学校《关于做好 2022年宿州学院校内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为准。

2.做好2022年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在指定时间内将2022年省级、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推荐材料报送至学生处。

3.做好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待安徽省财政厅资助资金到帐后再统一发放。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农行卡,如有丢失或更换,请凭身份证、学生证和银行卡到学生处办理帐号变更手续。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到校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未到校情况统计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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