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1]71号
各二级学院党委、相关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促进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队伍建设,构建大学工大思政协同育人联动机制,整体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水平质量,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有影响力的思想政治教育精品项目。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专职辅导员思政教育精品培育项目及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实践研究类(共16项)
1.辅导员理论宣讲与团队建设2个;
2.心理育人暨朋辈互助创新与实践2个;
3.资助育人活动策划与评价创新2个;
4.创业就业育人文化研究与实践2个;
5.“辅导员之家”管理创新研究与实践2个;
6.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大学生精神成长与服务研究1个;
7.大学生学业指导与评价研究1个;
8.大学生法治教育研究与实践1个;
9.大学生劳动教育与实践1个;
10.大学生经典阅读分享与评价研究1个;
11.党员大学生志愿服务研究实践1个。
(二)协同育人类(共16项)
1.新生入学“云端”宣讲研究与实践2个;
2.学风建设暨学风督查提升工程2个;
3.宿州学院征兵工作站与兵役服务站一体化建设与实践2个;
4.校级领导、处级干部参与指导服务大学生成长路径与评价研究2个;
5.一体化推进防范校园网络新型诈骗研究与实践项目1个;
6.校园危机事件暨舆情应对策略研究项目1个;
7.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宣讲研究与实践1个;
8.宿州学院教管服一体化智慧思政平台建设与管理研究1个;
9.辅导员考核评价研究与实践1个;
10.宿州学院德育评价研究与实践1个;
11.大学生体能测试与评价研究1个;
12.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协同发展研究与实践1个。
二、申报条件
1.实践研究类项目为在岗专职辅导员,使用附件1《宿州学院专职辅导员思政教育精品项目申请书》进行申报。协同育人类原则为“团委、学工部、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等部门在职人员、辅导员分组组长和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使用附件2《宿州学院协同育人项目申请书》进行申报。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协同育人类项目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申报,参与人须有两个以上单位成员构成。项目成果须被学工部或所在部门采纳使用。
4.不得以已经立项资助或正处于评审阶段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本通知中的各类项目。
5.参与人(含本人申报项目)最多只能参与两个科研项目的申请。
三、预期成果要求
1.实践研究类项目成果类型为论文、调研报告、实施方案(策划书)、制度文本、微课、省厅级以上新闻报道和典型案例等,其中公开发表省级以上论文或被采用的优秀案例不少于1篇。(见附件4:优秀案例撰写说明)
2.协同育人类项目成果类型为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制度文本、微视频(微课)、讲座ppt、省厅级以上新闻报道和典型案例等。其中优秀案例不少于1篇。
四、申报方式
1.专职辅导员和相关单位在职人员,根据项目类别,自拟选题,结合工作实际选择申报。申报个人和单位要认真严谨做好申报材料的撰写工作。所在单位党组织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2.项目申请书和申报清单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报送党委学工部A402室(学工部邮箱:szxyxsc@126.com) 联系人:夏梦雪,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5日。
3.党委学工部成立立项评审组,按照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结果。
五、资金支持与研究周期
1.实践研究类项目每项资助0.3万元;协同育人类每项资助0.2万元。立项支持经费按照学校财务政策执行,从学工部专项经费中支出。
2.项目研究周期从立项公示日期起,实践研究类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计划完成时间不超过2023年12月31日。协同育人类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计划完成时间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六、项目管理及验收
1.项目跟踪。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积极按照项目计划,认真执行落实。各二级党委或职能部门要对本单位承担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督促。党委学工部将不定期对项目的执行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
2.项目结项。项目结题时,填写《宿州学院2022年专职辅导员思政教育精品项目结题报告》或《宿州学院2022年协同育人项目结题报告》,并连同项目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党委学工部。党委学工部将对项目成果评比验收。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的,提交延期申请,经批准可延期结项,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3.成果运用。对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可操作性的项目研究成果,党委学工部将及时推荐《安徽教育》、“安徽省高校智慧思政平台”和《高校辅导员学刊》录用。同时,对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成果,作为《学生手册》新修订制度的重要参考,加以采用推广。各单位专职辅导员思政教育精品项目及协同育人项目的组织申报与工作效果,将作为年度学生工作考核和二级学院副党委书记抓学生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宿州学院专职辅导员思政教育精品培育项目申请书》
2.《宿州学院协同育人项目申请书》
3.宿州学院2022年专职辅导员思政教育精品培育项目及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清单
4.优秀案例撰写说明
宿州学院党委学工部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