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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9日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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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试点测评的通知》(皖教办函〔2021〕7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1〕2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准确掌握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学校定于10月中下旬对2021级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备工作

1.本次心理健康普查继续使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该系统由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研制。

2.二级学院要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此次测试工作,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填写《心理测评批量导入成员信息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学生信息,并于10月15日下午5点前发1297047588@qq.com。

二、测评对象

2021级全体在校学生(含专升本)。

三、测评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对我校开放时间为10月19日至23日;在此期间,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测试,具体测试安排由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确定后通知本院新生,并组织实施。

四、测评系统适用浏览器

安卓或苹果IOS自带浏览器,推荐使用UC/QQ浏览器。

五、具体测评步骤

1.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测试,在测试之前,学生手机会收到由系统发送的测评登陆的学号及学校代码。

2.具体步骤: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获取密码并登录→阅读知情通知书→完善个人信息→了解测评须知→作答试卷→提交试卷→完成测试退出平台。

六、测评要求

1.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督促新生辅导员做好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宣传、动员工作,使新生充分了解测评的意义。

2.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要认真细致做好信息收集、核对工作,确保每位学生提交的信息准确无误,并按要求上传至系统。

3.学生在测试之前,提醒学生一定要仔细阅读测评须知,并按照要求作答试卷。

4.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任务,延期系统将关闭。


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


附件:《心理测评批量导入成员信息表》

                                                                                                    学生处

2021年10月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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