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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的通知》

2025年11月24日 发布者:詹春燕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的通知》(皖教秘学[2025]3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水平,特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课题研究聚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申报分为重点研究课题和一般研究课题两类。重点课题请参照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确定研究方向;一般课题可依据重点课题的研究领域,也可结合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自拟课题。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申报要求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的项目申请人应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域有较强的研究水平,有扎实的学术积累或丰富的实践经验。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二)项目实行单主持人制。主要面向学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教师或研究人员。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具有独立承担实质性研究的能力。

(三)同一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同时参与课题不超过2项。

(四)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已结项的各类课题相同内容的研究成果申报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项目,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鼓励跨地区、跨学校、跨学科合作研究。

三、组织管理

(一)申请人须通过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各学院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内容真实、规范。对不符合申报条件、选题范围或材料不规范的,不予推荐。

四、结题与验收

(一)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立项后主持人应按时提交中期报告,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确需延期的可申请延期1年。

(三)课题完成后,主持人须提交结题申请和研究报告等材料,由省教育厅组织验收,通过者颁发结题证书。

(四)研究成果归安徽省教育厅、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发展中心及我校共同所有。

五、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于2025年12月15日下午5:00前,统一报送至实训楼A楼713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一)《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1份)

(二)《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论证活页》(3份)

(三)查重报告(1份)

(四)《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须二级单位盖章)

同时,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scxlzx@ahszu.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某某学院+2025项目申报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在申报过程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把关,经审核后报至学工部。请务必严格遵守申报时限,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詹老师,18955711559;张老师,15242580728。

附件:

1.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2.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

3.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4.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5.关于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的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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