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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7日 | 点击数: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2021年安徽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提升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宿州学院高校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办法(试行)》要求,现就2021年高校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2021年高校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名额22人,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三、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充分考虑专职辅导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点,注重考察其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更加突出考察学生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

2.近三年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学生测评分低于80分的;有师德师风问题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所带班级学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现重大负面舆情的。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成效突出,所带班级学风优良,学生表现良好。

3.热爱辅导员工作,从事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满两年。在近三年工作中,至少荣获一次学校年度考核优秀或校级优秀辅导员或校级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二)优先条件,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在近三年工作中,荣获校级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特等奖,或多次荣获学校年度考核优秀、校级“优秀辅导员”。

(三)直接推荐条件

入职专职辅导员工作以来,荣获过国家级、省级“辅导员年度人物”或“优秀辅导员”称号,或荣获过安徽省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已获得过高校优秀辅导员岗位津贴者,以上三种条件中的成绩和荣誉为本人上一次获得高校优秀辅导员岗位津贴以来所取得的。

五、评选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评选条件的专职辅导员自愿申报,填写《宿州学院高校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申报表》。

2.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1年6月22日下午5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2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报至学生处,电子稿发送至szxyfdy@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研究。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研究,并报校党委会审定。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备案。

 

 

                                      宿州学院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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