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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2日 | 点击数: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2021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626-27日,为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毕业生离校期间,各学院要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晨午晚检、“日报告 零报告”等工作制度,严禁高、中风险地区学生返校,坚决杜绝学生带病返校

2.加强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各学院要加强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要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爱国爱校教育,大力宣传时代楷模,弘扬社会正气;要重点关注未正常毕业、未就业、家庭困难、心理障碍等特殊群体,采取教育引导、心理疏导等措施予以帮扶。

3.实行线上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毕业生本人登录“今日校园”APP进入“毕业生离校管理系统”模块,线上办理离校手续,统一办理时间为626-27日。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坚持以生为本,简化工作流程,安排专人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安全有序。

4.做好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各学院务必于611日前将2021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结果发给每一位毕业生进行核实,经二级学院严格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至教务处。

5.做好毕业生个人信息核对及考研学生信息统计工作。各学院要督促学生于615日前登录“安徽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认真核对生源信息和就业信息,确保信息无误。考上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必须读研究生,如果选择放弃,须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地址:http://www.ahszu.edu.cn/jy/info/1051/1237.htm),经辅导员签字,所在学院盖章后,与录取通知书、签定的就业三方协议书或合同书等材料于620日前一并交招就处审批,逾期不予办理。

请各学院626日上午到逸夫楼A406领取报到证(以学院为单位),但各班级辅导员必须在毕业生离校手续办完后,方可发放报到证。

6.做好毕业生登记表填报工作。各学院于6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毕业生登记表盖章后移交档案室归档。

7.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登记工作。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于618日前填写《毕业生待就业登记表》(1份),留所在学院存档。各学院应继续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并建立跟踪与反馈机制,定期对毕业生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8.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请各学院要求贷款毕业生务必于620日前办理还款确认手续,考上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要做好贷款的续贷工作。各学院积极开展诚信教育,要求贷款毕业生按时还款,以免违约。(详见学生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做好2021届生源地贷款毕业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9.做好师范专业奖学金申报材料留存工作。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毕业后在安徽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师范毕业生。毕业生离校前,各毕业班辅导员要做好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毕业生本人、就业或服务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原件)留存工作,并详细登记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号、有效农行卡号(提醒同学保留好农行卡),以备财务处以后转账之用。(详见学生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做好2021年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10.做好毕业生各项费用结算工作。对欠学费的毕业生,辅导员要催其交费,待缴清相关费用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11.做好毕业生户口保留工作。因特殊原因需保留户籍的毕业生,在校保卫处网站下载《申请保留户口登记表》,填写后于620日前发送至保卫处邮箱(szxybwc@163.com)。

12.做好毕业生档案转移工作。档案邮寄信息将于8月中旬发送至各二级学院,请各毕业生及时联系学院查询档案邮寄信息(单号查询有效期为3个月)。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档案室联系(电话:0557-3682600),过期后果自负。(注:邮寄地址以毕业生报到证为准)

13.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各二级学院党委应指定专人负责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组织关系转往省内的,由二级党委统一通过党员管理系统转出;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二级党委统一通过党员管理系统导出《党员登记表》后并转出,同时给毕业生党员开具的纸质介绍信。

14.做好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以班级为单位于62627日到逸夫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统一办理。

15.做好毕业生宿舍验收工作。验收工作以宿舍为单位进行,由后勤管理处公寓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如公寓设施有损坏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除按价赔偿外,按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将于627日下午1900对毕业生住宿情况进行统一清查。

16.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值班工作。毕业生离校期间,校领导要深入联系二级学院指导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相关部门、各学院要做好值班离校手续办理工作;各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辅导员等相关人员要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值班、服务和思想教育工作,确保2021届毕业生安全文明顺利离校。

附件:1.宿州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规定

2.宿州学院2021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安排

3.宿州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程序单

 

 

宿州学院

20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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