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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假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1日 |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为加强清明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放假时间

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共3天。

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学生假期“非必要不出市”,避免前往校外人员密集的场所,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市,须通过今日校园辅导猫“学生请假模块”履行请假手续。

2.学院要精准做好学生的动态管理,坚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及晨午晚检制度持续引导教育学生自觉做好体温监测和健康管理,如发现学生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呕吐、腹泻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3.自觉遵守校门进出管理规定,进入校园时,要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工作。

三、加强学生教育管理

1.倡导文明祭祀,转变用火祭拜习俗,以绿色文明的方式缅怀先人,主动预防森林火灾。

2.注意交通、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坐“黑车”,不到未经开发的偏、远、险、陡的地方游玩,主动预防溺水事故。    

3.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禁止使用违规电器。外出时应切断电源,并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财物,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

4.注意饮食卫生,不酗酒,不寻衅滋事、不晚归、不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参与非法传销活动,谨防兼职上当受骗;远离网络借贷,预防网络诈骗。

5.关心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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