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宿州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学字〔2019〕63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学生科技成果奖和社会实践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获奖)时间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科技成果奖
用于奖励获得国家专利或在国内外正式刊物发表科研论文及出版专著的优秀学生。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知识产权、科研项目等。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宿州学院学生科技成果奖励标准及内涵说明
项目 |
类别 |
奖励金额 (万元) |
备注 |
学术论文 |
自然科学 |
《Science》《Nature |
10.0/篇 |
SCI、SSCI、EI、MEDLINE、A&HCI、CSCD、CSSCI 收录的论文须以当年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 证明为准。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SCI分区以上一年度的中科院 JCR 分区(大类)为准(如2015 年度的论文分区计分以 2014 年度的分区为准, 依次类推);社会科学论文的类别按照《宿州学院人文社科 A、B、C、D、E 类期刊奖励分类目录》执行;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收录,按最高标准发放奖励,不重复奖励;300字以下的 |
SCI 一区 |
3.0/篇 |
SCI 二区 |
1.5/篇 |
SCI 三区 |
1.2/篇 |
SCI 四区、A&HCI、 MEDLINE、EI |
0.8/篇 |
CSCD(核心库) |
0.3/篇 |
|
|
其他(CN 刊号) |
0.06/篇 |
论文不予奖励。 被EI收录的论文,以论文发表一年后的检索报告为依据进行奖励。 学术论文仅奖励第一作者;如果该篇论文的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为本校教师,由科技处进行奖励,奖励发至教师卡中,由教师具体负责分配。同一篇论文不重复奖励。 |
社会科学 |
A 类 |
5.0/篇 |
B 类 |
1.5/篇 |
C 类 |
1.0/篇 |
D 类 |
0.8/篇 |
E 类 |
0.3/篇 |
其他(CN刊号) |
0.06/篇 |
专利 |
国际发明 |
2.0/项 |
各类专利均为原始专利,并以宿州学院为唯一权利人、学生本人为第一创作人;专利均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授权的专利证书为准,其他成果均以相应认证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书为准。 |
国内发明 |
1.0/项 |
国内实用新型 |
0.1/项 (每人每年最多奖励5项) |
国内外观设计 |
0.05/项 (每人每年最多奖励5项) |
三、社会实践奖
用于奖励在社会实践中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实践论文或调研报告在省级及以上评选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以上均以获奖证书为准)。
1.在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中获得国家级、省级表彰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分别奖励 3000 元、2000 元。
2.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在国家级评选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一等奖 3000 元/篇、二等奖 2000 元/篇、三等奖 1000 元/ 篇;在省级评选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一等奖 1000 元/ 篇、二等奖 800 元/篇、三等奖 500 元/篇。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本次统计的学生科技成果和社会实践获奖项目均需提交科技成果(或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jpg格式),扫描件要严格按照“序号+学生姓名+获奖名称”进行命名。
2.各学院需按要求填写《宿州学院学生科技成果统计表》(附件1)和《宿州学院学生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2),由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分别报送学生处审核。
3.请各学院于5月9日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签字并盖章)报至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szxyxsc@126.com,其他纸质材料及扫描件于5月30日前报至学生处。
附件1:《宿州学院学生科技成果统计表》
附件2:《宿州学院学生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统计表》
学生处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