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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召开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会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 | 点击数:

1028日上午,我校在逸夫楼第一会议室召开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评审会。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蔡之让主持。

学工部部长李月云介绍了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政策,以及学工部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材料审核情况。与会委员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要求,对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后,一致认为商枫奇等603名同学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同意推荐他们申报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蔡之让指出,一是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标准高、程序严、时间紧,涉及广大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国家和学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文件精神。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平稳、有序、高效。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育人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二级学院要遵循资助育人工作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把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改进工作方法,关心关注受奖受助大学生的心理和精神需求。特别是辅导员要深入教室、宿舍,了解班级其他学生对获奖学生的认可度。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注重引导。三是做好宣传,发挥先进典型作用。加强获奖学生事迹宣传,让广大学生充分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爱和厚望,教育学生知恩、感恩,用自己的优异成绩和高尚品行来回报社会。

 

在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接着召开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校长张莉主持。李月云汇报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过程和结果。领导小组成员通过查看材料等环节,一致同意评审委员会的评定结果。

张莉强调,各学院、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严格把关评审对象、资格条件、评审程序等方面的要求,认真组织了评审,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身上。同时,要善始善终,做好评审“后半篇文章”,评定结果上网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并要积极主动与省大学生资助中心对接,进一步规范完善申报材料,及时上报材料,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平稳、有序、高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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