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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8日 | 点击数: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开展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皖教秘〔2020〕144号)要求,为提高资助管理人员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服务意识与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检视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处、监察处、财务处负责人和各学院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学生资助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学生资助自查自纠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20年4月28日至5月8日

  三、自查自纠内容

  各相关部门、各学院针对自查内容对本部门和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开展自查自纠。

1.机制建设。是否按资助政策文件要求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已制定的细则或办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人员配备是否到位、监管制度是否建立等。

  2.资金管理。资金发放标准是否合规、资金发放是否及时、结余资金处置是否合规。

  3.资助对象认定。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是否全覆盖、最高档、无遗漏;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助项目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和公示;公示方式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联合教务等部门,对学习成绩排名、在校消费情况等评审中关键因素进行审核或复核;

(3)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国家奖助资格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现象(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非贫困生库内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生库是否准确、完整,贫困生库内学生是否全部享受资助。

  4.档案及信息管理。档案留存是否完整、资助系统数据填报是否及时准确完整真实、资助信息是否安全(资助系统安全、网站信息安全、资助信息安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做好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自纠,对照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压实查改责任。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切实开展好自查自纠,落实好监管责任。要严格组织自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做到问题不摸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3.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认真总结,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填写《宿州学院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汇总表》,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并于5月8日前将纸质版(签章)和电子版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szxyxszz@126.com)。

 

附件:宿州学院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汇总表

 

宿州学院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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