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届高校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皖教秘学[2020 ] 11号)文件精神,全面了解毕业生心理健康状况,提高心理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减轻疫情对毕业生可能造成的心理问题和负面影响,确保毕业生顺利毕业、文明离校和充分就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2020届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毕业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论文指导教师及班级心理委员、班委会的作用,针对疫情影响、求职招聘延后、求职方式改变等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毕业生自我报告、日常观察、舆情分析、心理测评、专业心理评估等方式,做好毕业生心理健康状况摸底,定期、多次分析其心理问题的压力来源和情绪行为因素。
对排查发现的心理或行为异常的毕业生,及时建立个人心理健康教育档案,并联合学生家庭等制定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二、分类拟定工作方案
各学院要结合毕业生学科专业类别、求职进展状况和心理摸排信息,细化包括融教育教学、宣传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工作保障于一体的具体操作办法。结合“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设计面向毕业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特色项目和个性化服务项目。研究建立心理健康咨询与职业指导、就业帮扶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慢就业、不就业现象突出的群体要研究提出指导性干预措施。
三、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各学院要通过公众号、微信群或QQ群、宣传手册等方式,及时向毕业生推送心理健康科普类文章,扩大教育覆盖面。探索通过网络课堂、线上团体、网上沙龙等“云”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做好心理调适,提升积极心理品质。
四、有序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加强毕业生重点人群的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通过线上心理援助电话咨询、QQ咨询和线下预约面谈咨询服务,对于不能顺利毕业、求职困难、家庭困难、身体残疾、有精神障碍、感情突受挫折、受纪律处分等毕业生,及时跟踪观察,开展心理咨询辅导,提供充足的情感、学业、就业支持,杜绝毕业生因心理问题导致极端事件发生。
特别关注来自重点疫区或有亲属感染、本人感染新冠病毒并出现焦虑倾向的毕业生,按照“一人一案” 要求,组织专业人员重点提供支持性心理辅导。
不断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形成心理问题高危人群科学识别、快速处理的预警反应机制,杜绝学生因心理问题导致极端事件发生。
五、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毕业、招聘、考录等相关工作,完善工作支持和保障机制,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咨询服务的主体作用,强化毕业班党员骨干、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着力培育毕业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帮助他们顺利毕业、尽早就业。
各学院要注重总结、推广鲜活有效的好做法,并就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及时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馈。联系人: 詹春燕,联系电话:17305570132。
宿州学院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