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19] 22号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8号,附件1)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23号,附件2)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校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由2015年、2016年、2017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名称中产生,见附件3。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负责人为我校2016、2017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其中团队成员须至少由两个年级的学生构成(建议:团队成员有一名2018级学生)
2.有在研的国家级、2018年拟立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能申报。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28日17点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和《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5)签字盖章后交到逸夫楼306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zxycxcy@163.com,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其中,项目申报书按“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方式命名,各学院将汇总申请书电子版用“学院名称”命名压缩发送,过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说明
1.项目完成周期为1年。
2.项目资助经费: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平均1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5万元/项。
3.由学校和二级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指导小组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和指导;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并根据学校有关项并接受校、院二级检查和管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