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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报2016年获奖学生及班级典型事迹材料的通知
作者:大学生事务中心      创建时间:2017年03月09日

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我校决定在2016年获奖学生(班级)中遴选部分优秀学生(班级)典型事迹,在全校进行广泛宣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在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三好学生、优良学风班,以及2017届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中遴选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或班级,每项选报1人。

二、典型事迹材料

(一)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电子照片三部分。

1.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学院、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即可。

2.个人事迹:事迹正文包括标题和内容两部分。1500字左右,行文人称不限。文章标题要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事迹感人、格调向上、以获奖学生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罗列成文。

3.学生电子照片:2张,其中证件照和个人生活照各1张。

(二)班级事迹材料包括班级简介,班级特色(正文),师长点评。具体内容参照个人典型事迹材料要求报送。(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对获奖班级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遴选,对选报的典型事迹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并于3月16日(周四)前将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szxyxsc@126.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报送学院名称。(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学生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