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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大学生事务中心      创建时间:2017年01月04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期末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放假前,各班级要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进一步增强学生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意识,不搭乘陌生人便车、无证运营车辆、超载车辆及非载客车辆等有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

2、加强防骗防伤害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防止网络诈骗,教育毕业班学生寒假期间警惕各种以找工作为名的诈骗行为,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冬季火灾易发多发,要教育学生严防发生煤气中毒,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违章用电等引发火灾。

4、加强防挤压踩踏教育。教育学生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去,在人多拥挤时要遵守并积极维护现场秩序,文明礼让。

5、严禁学生校外租房。校外私自租房,既违反校纪校规,又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各学院要认真清查学生私自外出租房居住情况,坚决禁止学生在校外私自租房居住。凡已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要限期搬回;经教育不改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1、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考试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板)、网站等方式,积极宣传考风考纪教育,让学生认识到考试违纪作弊对自身发展的影响,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2、召开“诚信考试,拒绝作弊”主题班会。通过组织学生学习考试管理和违纪处分等相关规章制度、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考前温馨提示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使“诚信守纪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观念深入人心,教育学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培养诚信守纪的品德。

3、开展“诚信考试,拒绝作弊”签名活动。可组织学生针对考试作弊的危害性展开讨论,使广大同学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克服麻痹思想,避免侥幸心理。也可组织学生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等书面承诺的形式,教育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做一个对学问诚实对自己守信的人。

通过考风考纪教育,使广大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诚信做人,严守考试纪律,形成良好的考试环境,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三、切实排查消除隐患

放假前,各班级要对本院教室、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放假后,学生应按时离校,寒假期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贵重物品不要放在宿舍,自己应妥善保管。

四、加强留校学生管理

寒假期间,用工部门要与留校勤工助学学生签订留校勤工助学协议,二级学院要协助用工部门做好留校勤工助学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关心留校学生的生活、学习,尽最大限度为他们提供方便和帮助,让他们度过一个温馨愉快的春节。

五、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寒假期间,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下学期学生2月12日(星期日/正月十六)开学报到,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2月12日晚上要到学生宿舍检查、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将统计结果于2月13日下午5:00前报至学生处。

学生处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