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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2021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现场双向选择会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0日 | 点击数:

各学院、相关部门及有关学生:

为做好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与服务工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竞争意识,根据《宿州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校学字【201964号),决定举办2020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现场双向选择会,通过现场“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的形式,公开招聘2020-2021学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时间

20201014(周三)下午300--400

二、招聘地点

露天广场

三、招聘岗位

详见招聘现场《宿州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需求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

12020-2021学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目前在岗学生工作到2020930日止,有意继续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参加本次招聘会重新竞聘上岗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应聘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自愿参加勤工助学;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勤奋刻苦;

4.学有余力,能按时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六、招聘程序

1.学生申请。有应聘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用工单位需求信息(详见招聘现场《宿州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需求信息表》),如实填写《宿州学院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送交所在学院审核,每人限报2个岗位。

2.学院审核。1014日下午3:00前,各学院对参加勤工助学招聘会的学生进行身份核实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学生,并在《申请表》学院审核栏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3.现场招聘。1014日下午3:00-4:00,学生本人持所在学院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准时参加现场招聘会。各用工单位现场接收学生投递的《申请表》并初步确定拟录用人选。

4.公布结果。学生处将以适当方式公布全校各用工单位招聘结果。

5.签订协议。被录用学生于1016日下午5:00前持学生证或一卡通到相关用工单位报到,签订《宿州学院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3)。

6.正式上岗。新一轮学生勤工助学聘期自20201016日至20211015日。学生正式上岗前,用工单位要组织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具体时间由各用工单位确定。

7.提交材料。各部门需将录用人员的《申请表》(附件1)、《宿州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结果汇总表》(附件2)、《宿州学院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3)盖章后于1016日下午5:00前交至学生处,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至学生处邮箱szxyxsc@126.com

七、有关要求

1.各学院和用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将招聘会的相关工作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每一名学生,确保相关学生知晓、知情,准时参加现场招聘会,未参加现场应聘环节的学生不得参与新一轮勤工助学工作。

2.各用工单位要安排1-2名老师负责并准时参加现场招聘会,接到通知未参加现场招聘会的用工单位,学校将取消该单位新一轮用工计划。

3.对招聘会现场未被录用但服从调剂的学生,学生处将根据岗位录用情况及时进行调剂或在以后的岗位补缺中优先安排;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

 

附件:1.宿州学院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勤工助学申请表

2.宿州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结果汇总表

3.宿州学院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勤工助学协议书

 

 

学生处

                  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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